葫芦岛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公开信息
发表时间: 2017-9-27 15:39:44
全 称:葫芦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
办公地址: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
联系电话:0429-3171718
业务范围:救助基金的垫付
符合以下情形,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;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;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。按照属地原则,受理由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医疗机构、殡葬机构和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、委托代理人的垫付申请,并审核、垫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、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、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。